參加人員:4男3女
預定行程:由苗栗龍山部落汶水溪,轉進東洗水溪,溯源至東洗水山(2248m)。再由傳統路徑至上島山(鳥嘴山)下山。
實際行程:在東洗水溪H1400m處切上東洗水山東北稜線,順稜登東洗水山頂。再由傳統路徑至上島山下山。
9月25日 天氣晴朗炎熱
08:30 H640m處,右股出現一10m瀑,即為東洗水溪匯流入汶水溪的匯流口。由右側開始高繞。沿著右側山壁似乎有一獵徑到瀑布上方,開傘帶確保側攀通過。確定過了瀑布後,開繩垂降至溪底。突然後方傳來轟隆聲,像是有大顆落石墜落。原來是阿國在最後收扁帶時,腳下的土坡整片滑落,人也跟著滑落。幸好身上的確保有掛好,扁帶前方的固定點把人拉住。否則墜落處就在10m瀑布上方,掉下去就掰掰了。零時差確保,身上任何時間都要有效的確保,這時有人命悠關的驗證。
09:30 全員到達東洗水溪底。
12:10 遇見一獵人。跟我們說前方不久會遇一分叉溪匯流口。兩條分叉溪都走不過去。要從這匯流口中間的稜線上攀上去。不久,這個說法即得到驗證。
續行左股支流,是峽谷地形。一開始是水深及腰的淺潭,但過去後即為一小深潭及2m斜瀑。
宗明放下背包、帶條主繩,攻上斜瀑,先走過後方轉彎,看後頭地形是否可行。過幾分鐘,宗明回來招手,打手勢說,後頭有瀑布,要請阿達過來看看瀑布是否可攻。大家都很好奇,於是全員拉繩上斜瀑。轉彎過去,後方是一峽谷10m瀑,岩壁光滑沒什麼打釘點。瀑布左側約5m高處有平台,其後方看來攀上瀑頂並不困難。但是怎麼攀到平台已是大問題。於是決定撤回匯流口。
13:30 回到匯流口。依獵人所言,找尋沿分叉溪所夾稜線上攀的路線。阿達很快就找到獵人所說的路線。是接近80度的一條小山溝,上頭垂下9條繩索,看來有許多人走過。手腳點很大且多,並不難爬。往上走一會,路接上緩稜,路跡更明顯。
14:20 山路切到溪底。H960m。
15:20 連兩個7m斜瀑。
16:02 H1120m處,左側有一細小支流來會,有崩塌地形。支流上方是25m斜瀑。主流是3m斜瀑。
17:05 8m瀑,H1220m。就在瀑布前方有大片平地。紥營。
9月26日 天氣晴朗炎熱,下午轉陰小雨
08:35 H1400m處。左側經過一大崩塌碎石地形。正前方是9m峽谷瀑,接近垂直。阿達和宗明想從左側較小落差處找裂隙上攀,但在岩壁上洞中看見一尾赤尾青竹絲盤身警戒,遂退回。回到約30m下游的大崩塌碎石坡找路上攀。宗明攻擊,星志做人身確保。坡雖不甚陡,但是手腳點幾乎都是鬆動的。攀爬甚為危險。而且先鋒上攻約10m後,開始大量落石不斷,而且墜落距離長,下墜速度快。就在正下方的人員緊急貼向岩壁,減少被擊中的機率。本來在下方遠處的隊員們也緊急避往上游的9m瀑前躲落石。宗明轉上碎石坡頂後繼續腰切、上攀、架繩。後來阿達拉繩上攀。不久以對講機傳達指示,全員拿出水袋裝水,可能要開始大高繞,要準備半天以上的用水。攀到碎石坡頂往溪流上游看去,此時9m瀑已在下方,但是看到在上游有幾十米甚至百米的垂直瀑布就緊接在後頭。這下知道那密集的等高線的來由了。
如上兩圖所示,已陡上兩個小時了,還看得到瀑布就在前頭。可見瀑布多高了。
13:30 接到日人古道,路跡寬大,旁有獵寮遺跡。此處約H1515m。考量前程,不可能再回到溪谷溯行。於是今晚營地考慮紥在靠近東洗水連北坑山稜線處。中午時檢查各人存水,不足以應付今晚及明日一天之所需。所以決定沿古道右方前行,要找溪溝汲水。
14:40 繼續上切。
14:55 切回支稜稜線。
16:55 支稜接上東洗水連北坑山稜線,約H2020m處。林中出現寬平空地。紥營。
9月27日 天氣晴朗炎熱
06:40 出發。沿東洗水、北坑連稜,往東洗水山前進。此稜線路跡明顯,但路條不多。
07:45 越過一道柵欄,到達東洗水山三角點,標高H2248m。有三等三角點一座,背面有「No. 6614」編號。另有山字林務三角點一座,像雙胞兄弟般立在旁邊。再旁邊兩公尺有一根木柱,上有路程標記”0.83K”。估計是從司馬限林道登山口到此的行程。
此時往東方看去。天空清澈見底,只有幾小朵雲微貼在遠方雪山主峰及北稜角上頭。太陽高高掛起,谿谷山林裡的水氣蒸起而凝聚成嵐氣。在藍天的極力舖陳于其上,山嵐含蓄氤氳于其下者,起始自雪山主峰的神聖稜線迤邐而左,墨筆一揮,收毫於遠觀原來也小巧可愛的大霸尖山。要不是陽光刺眼,這個稜線讓人想泡茶看上一日。
08:40 開始下山。從東洗水山頂下往司馬限林道的明顯山路往下走約10m,右側樹上有路牌,寫道「往洗水山6小時/往上島山4小時」。自此右轉叉路下行。
08:40 開始下山。從東洗水山頂下往司馬限林道的明顯山路往下走約10m,右側樹上有路牌,寫道「往洗水山6小時/往上島山4小時」。自此右轉叉路下行。
10:30 H1700m,東洗水山及1814三叉峰之間鞍部。休息一下。
14:10~14:45 上島山三角點,H1437m。有一顆三等三角點。背面刻著「No. 6635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